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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公示

 2024-09-22 浏览:149次  分享到: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

 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现对本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
一、基本信息

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。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胺鲜酯精制工段精馏残液、废催化剂、污水处理站污泥、胺鲜酯蒸馏残液、废活性炭、废包装袋等。

二、固废产生信息

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

序号

固废名称

废物形态

废物类别、代码

危险特性

处置单位

1

胺鲜酯精制工段精馏残液

液态

HW04

毒性

 安阳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
263-008-04)

2

废催化剂

固态

HW50

毒性


263-013-50)

3

污水处理站污泥

半固态、固态

HW04

毒性


263-011-04)

4

胺鲜酯蒸馏残液

液态

HW04

毒性


263-008-04)

5

废活性炭

固态

HW04

毒性、易燃性


263-010-04)

6

废包装袋

固态

HW49

毒性


900-041-49)

7

废化工桶

固态

HW49

毒性


900-041-49)

三、危废转移信息

2023年危险废物为省内转移,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,处置单位为:安阳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。我公司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,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转移、处置的全过程控制。

四、防范措施

各危险固废做好分类收集工作,规范暂存及转移。危险固废暂存按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要求,分类收集,贮存于专门危险固废暂存场所,贮存容器加盖密闭,地面硬化防渗漏;转移及处置过程全程监管、控制,并建立转移、处置管理台账,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,避免二次污染产生。做好废物贮存场所防风、防雨、防晒和防渗工作。危险废物转移遵从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,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,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。

 


豫公网安备 41060202000022号

豫ICP备20003437号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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